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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莉律师做客理公明法论坛,讲授影视娱乐法前沿问题
2018年9月21日19:00,理公明法论坛第77讲暨娱乐法系列讲座在7号楼108模拟法庭如期举行。本期讲座邀请到了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晓莉律师,其主讲题目为“影视娱乐法律实务前沿问题及典型案例解析”。讲座由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刘毅副教授主持。
白小莉律师主要从事解决高端商事争议、文化传媒等领域的纠纷,在长期的法律实践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在文化传媒领域成果斐然。她的此次讲座主要是从剧本法律实务、投资拍摄法律实务、联合投资拍摄法律实务、发行法律实务、衍生法律实务和影视版权法律风险与应对这六个部分展开。
第一部分剧本法律实务。白律师首先为我们介绍了剧本版权权项内容,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财产权和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其中财产权是可以转让与分割的,而人身权则不得转让。之后介绍了“争剧本”的两种方式:剧本转让与剧本许可,剧本转让主要是对剧本所有权的转移,而剧本许可则是对使用权的转移。最后是剧本委托创作的相关问题,白律师谈到,剧本委托合同争议的基本问题是要确定剧本委托创作合同的性质,目前在法学界主要有2种观点,一种认为委托创作合同属于委托合同,一种认为委托创作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但更多的学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因为委托合同中委托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若采取第一种观点则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现象出现。
第二部分投资、拍摄法律实务。白律师讲到在投资过程中容易发生著作权侵权行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则是容易产生各合作方在资金使用、主创团队、影片质量等方面的分歧和争议。随后,白律师通过分析2个典型案例向我们介绍了对上述问题相应的法律应对方法,在投资拍摄过程中既要制作方有版权保护意识,做好获权工作,确保权利链条完整清晰;又要各合作方有契约精神,将相关约定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严格履行合同。
第三部分联合投资拍摄法律实务。在联合投资拍摄中,主要会出现版权归属,主创人员决定权,制作中的知情、同意、监督权等问题。对于版权归属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对于主创人员决定权,因为主创班底对于影视剧的品质及市场有重大意义,投资方为保证资金安全及回报,对主创相对更加关注,故有话语权的投资方一般都会要求对主创团队有决定权。对于制作中的知情、同意、监督的问题。投资方针对制作环节中项目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通常要求知情权或同意权;针对资金的使用,投资方往往会委派财务人员监督资金使用,白律师也通过一个典型案例为我们阐释了在制作环节中审计对于确定资金分配的作用。
第四部分发行法律实务。白律师在这一部分向我们讲了保底发行和网络发行两种发行方式的现状,并通过介绍《猎场》这部剧引发的一场诉讼让我们对发行现状及发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第五部分衍生法律实务。白律师通过向我们分析几个典型的衍生品侵权案例,让我们认识到随着中国影视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影视衍生品市场也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但从其具体发展情况开看,我们其实是依然处于起步阶段的。
第六部分影视版权法律风险与应对。白律师认为影视投资制作过程中因为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运转周期长、参与主体众多、影视作品来源相对复杂,很容易导致著作权归属出现分歧,此时就要求制作方坚持原创,尊重他人智力成果,创作时要保留相关证据并注意做好版权登记,拿授权时则应保证授权链条完整清晰。最后白律师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为我们讲授了合理使用与侵权的界限、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的发言提问,白律师就大家比较关心的娱乐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问题、对剧照截图使用不当导致侵权的应对方法等一一作出解答。刘毅教授也在最后为我们介绍了娱乐法的概念以及娱乐法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现状。
持续两个小时的论坛内容极其丰富,白律师以其充分的实践经验、透彻的案例解析使在座每一位同学都获益匪浅,同时也引起了同学们对影视娱乐法的思考与研究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