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2008级本科生德育中期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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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以德育答辩为核心的大学德育体系,强化德育答辩对大学生的教育和指导作用,学生工作部总结相关工作经验,继续在2008级全体本科生中开展德育中期检查工作,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开展德育中期检查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把握德育规律,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特点及思想实际,以学生自我总结为基础、以深度辅导为手段、以交流答辩为平台、以促进学生自我反思与规划为目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提高德育答辩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将德育答辩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向前推进。
二、 工作重点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宣传,扩大辐射面,使科学发展观不断走向深入,指导广大学生“科学发展,健康成才”。
2、以建校七十周年为契机,加强校史、校训及延安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校、荣校观念,激发成才意识。
三、 预期目标
1.掌握学生思想轨迹,了解学生在过去两年多的大学生活中发生的思想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
2.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学习、成长等方面的现状,检验德育工作的实施效果,为学生教育、管理、资助、心理咨询等相关工作的开展积累资料;
3.督促学生进行自我反思与总结,检验德育答辩开题中预设目标的完成情况,鼓励和鞭策学生为实现自己的大学规划而继续努力;
4.对学生前一阶段的德育表现作出综合评价,帮助学生及时查找问题、调整方向,加强对学生个体的教育和引导;
5.为学生提供交流的平台,引导学生在与老师和同学的交流分享中密切师生关系、找准个人定位、借鉴他人经验、汲取前进动力,增强班级凝聚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班风学风。
四、 检查内容
1.学生在两年中的思想转变;
2.预设目标的完成情况;
3.学生自我认识的转变和对目标的调整;
4.对今后大学生活的详细规划。
五、 实施方案
德育中期检查工作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即:一次自我评价、一次深度辅导、一次交流答辩、一篇中期总结。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院特色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德育中期检查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全体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组织员、协理员、各系主任、支部书记、各教研室主任、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要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自我评价是学生在自我剖析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客观地填写《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2008级本科生德育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并为自己两年的德育综合表现打分。
深度辅导是辅导员在充分了解每一个学生现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生自我评价、个性特点以及面临的困难与压力,对学生进行科学指导,帮助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才。
交流答辩是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德育中期答辩会,并邀请学院领导、班主任、专业老师参加,每名学生制作PPT向班级的同学 和 老师进行个人陈述,并接受提问,由辅导员对其德育表现进行评分。
中期总结是学生在完成自我评价和接受深度辅导的基础上,以两年来的思想转变、自我认识转变、目标完成情况、目标的调整和辅导员针对自己深度辅导的相关内容为切入点,对自身德育状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形成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总结论文。
六、 工作流程
1. 宣传动员阶段与自我评价阶段(11月2日-11月12日)
各学院成立德育中期检查领导小组,对学生干部进行动员和培训,明确德育中期检查的目的和重要性,鼓励班委会结合实际、集思广益,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设计好德育中期答辩会,切实调动起学生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
学院下发《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2008级本科生德育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各班班委会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并于11月12日前交辅导员。
2. 深度辅导与交流答辩阶段(11月13日-11月28日)
辅导员结合学生自我评价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度辅导,认真填写深度辅导手册;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德育中期答辩会,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班级作为重点班,并将各班级答辩会安排提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跟进参与重点班的答辩会,并随机参加其它班的答辩会。
3. 个人总结阶段(11月29日-12月6日)
学生撰写、完善德育中期总结论文,并于12月6日前将论文打印版和电子版交与班主任,由班主任评定分数。
4. 工作总结阶段(12月7日-12月15日)
学院按照评分标准给出学生德育中期检查的最终成绩,并对德育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于12月15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提交德育中期检查结果及工作总结(含图片、视频资料等)。
七、 评分标准
1、德育中期检查的成绩由自我评价(学生结合自身德育情况、学习情况、发展状况、认识深度等方面综合自评)、辅导员评价、书面总结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自我评价占20分,辅导员评价占40分,书面总结占40分。
2、各学院获得90分以上的学生不应超过总人数的20%,获得80分以上的学生不应超过总人数的50%,获得70分以上的学生不应超过总人数的90%。
4、各学院可按照以上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分的方式方法进行适当创新,以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