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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供稿:
摄影:
编辑:
审核:
时间:2016-01-27
为引导青年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服务社会,深度观察,积极实践,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
中国梦
”
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
2005
〕
3
号)及《中共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的实施意见》
(
党发〔
2010
〕
24
号
)
精神,开展此次社会实践活动。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工作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友会办公室、团委共同对
2013
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指导和实施,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继续采取校、院两级组织的方式,基层学院应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社会实践团队,并给予团队一定经费支持。
三、活动主题
2013
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
“
我的中国梦
”
为主题,开展
主题调研与社会体验
、专业实践与科技帮扶、社会关爱与公益服务、校友走访与爱校荣校
等四类活动。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
5
月
20
日
—5
月
27
日)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面向各团支部、各实验室、各级学生组织和全体同学宣传社会实践活动,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实践。校团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募实践团成员。
(二)项目申报(
5
月
27
日
—6
月
10
日)
以基层团委、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校级社团为单位进行集中立项申报。对于跨学院组团,以团长所在学院为申报单位。
(三)立项评审(
6
月
10
日
—6
月
19
日)
成立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评审小组,针对各学院推荐的实践团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准予校级立项。
(四)培训支持(
6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
邀请相关部门、学院的老师,针对如何观察社会、如何服务社会等内容开展培训。按照校级立项实践团数对基层学院进行经费支持。
(五)社会实践(
7
月
2
日
—8
月底)
各实践团队按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总结展示(
8
月底
—9
月)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应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一般包括团员总结、实践成果、典型照片、视频等,并将其作为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
五、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要求
1
.结合本年度社会实践主题,将爱校荣校教育、专业实践、科学研究、就业创业、回报奉献社会等内容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完成高水平的社会调查报告,产生高水平的社会实践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立项要重点支持已有社会实践基地和新建社会实践基地,要重点支持能产生高水平调研报告的实践项目;
3
.所有实践团应确定
1
名教师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实践团前期立项、活动开展、后期总结等工作。鼓励专职团干部、专业教师作为带队老师带领实践团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二)选择实践地点
各基层团委要积极联系并引导同学自己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学校对实践地的类型没有特别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但选择实践地应该以保证实践团安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与实践调研课题相关为原则。
为方便联系实践地,校团委提供联系实践地介绍信(见附件
1
)。有需要的团队可填写介绍信,并由基层团委、团总支统一到校团委盖章。
(三)组建团队
参加
2013
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
2013
年
12
月之前在校的学生(
2009
级已录取本校研究生的,可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每个团队至少由三人组成,鼓励以班级、团支部、课题组或宿舍为单位组团。
(四)申报项目
各团队须到共青在线网站
http://ccyl.bit.edu.cn
下载相关附件,填写完成后将
①
接收单位证明(见附件
2
,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可以是传真件。特殊情况如
“
重走长征路暑期社会实践
”
无具体接收单位,请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审批。)
②
立项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3
,按相关说明填写准确。)
③
所有已签字的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见附件
4
)上交至学院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等待审批。
按照指导单位不同,分为以下三类:
1
.以学院(含班级、团支部、课题组、宿舍)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学院组建的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领队所在学院团委;
2
.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所组建的实践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校团委;
3
.各校级学生社团所组建的实践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校团委。
(五)立项工作
6
月
10
日前,各学院评审确定院级立项实践团队,登陆
http://xtw.bitss.com.cn
录入本单位实践团队信息,并择优推荐实践团队申报校级立项。校团委将组织评委对校级立项申报团队进行审批,确定校级立项团队
,
并给予一定的实践经费支持。
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做好推荐工作。如校级立项团队未能完成社会实践并按时提交实践成果,将取消所在单位先进单位奖评选资格。
六、培训支持
6
月中旬校团委将召开动员大会,对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工作方法、可能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交流培训。出发前,各团队到校团委领取实践物资。(具体安排请关注共青在线网站通知)
七、实践环节
各指导单位要指定
1
名专职团干部作为负责老师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确定一名专职团干部担任暑期安全管理联络员。实践期间
实践团团长应配合指导单位落实
“
每日一报
”
制度,要每天向所属指导单位的安全联络员汇报安全情况,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与安全管理联络员取得联系。
安全管理联络员实施安全问题
“
零报告
”
制度,每天至少一次以微博方式
@
北理青年汇报本单位所有团队安全情况。如有漏报取消先进单位奖评选资格。
鼓励所有实践团队以微博方式
@
北理青年发布团队实践活动情况。
八、总结表彰
(一)
实践成果提交
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提交至
http://xtw.bitss.com.cn
1.
所有实践团均需提交的材料
(
1
)团队总结报告电子版一份,不少于
5000
字,应
要体现社会实践的全过程,
包含立项思考、组团准备、立项策划、实践准备、实践过程、活动收获与不足等,需
提交详细的行程安排以及图片资料
;
(
2
)团队个人实践感悟电子版(每人一份),不少于
300
字,要求语言精练,直抒胸臆;
(
3
)至少
5
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电子照片,要求分辨率在
1280×960
以上,存为
JPEG
格式,文件名应反映照片内容,例如
“
队员在中心广场进行问卷调查
”
,存为
JPEG
格式,并将所有照片统一压缩后上交。
2
不同类别的实践团需要提交的材料
实践团类型
|
提交成果形式
|
提交成果要求
|
社会体验与主题调研类
|
调研报告
|
主题突出,数据详实,格式正确,正文不少于
5000
字,电子版
|
专业实践与科技帮扶类
|
专业实践心得或科技帮扶成果;媒体的相关报道
|
内容主要体现技术实践过程和对专业发展的思考
|
社会关爱与公益服务类
|
团队活动记录;媒体的相关报道
|
内容详实,避免流水账和网文摘抄
|
校友走访与爱校荣校类
|
校友访谈记录或母校宣传记录等
|
格式正确,记录详实,电子版,便于集结成册并发行
|
3
可以选交的材料
(
2
)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接收单位评语等;
(
3
)接收单位关于建立实践基地的反馈表(附件
6
);
(
4
)实践活动视频等其他资料。
(二)风采展示和成果交流
各学院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
10
月
20
日前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实践成果展等活动等,活动应当全面展示社会实践团队的风采及课题内容,展现我校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精神风貌以及不同身份下的角色观念,突出团队成员在实践中的收获,体现实践活动给当地带来的实际收益。
逾期未组织风采展示或成果交流的单位将取消先进单位奖评选资格。
(三)评奖评优
9
月
14
日前,各学院按照社会实践评奖办法(见附件
7
)要求,提交校级立项团队成果和参评优秀团队的院级立项团队成果至
http://xtw.bitss.com.cn
。
校团委将组织评委对
优秀实践团队奖和先进单位奖进行评选。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提交实践团队成果数分配优秀指导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实践团员等奖项名额。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基层团委应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此项工作传达到每一个团支部和学生
组织
,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在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支持。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基层团委要加强对实践团队的指导,积极争取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工作,注重增强实践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实践活动的质量与效果,推动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精心组织、多方联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交流学习、展示风采、加强合作的良好契机。各单位应结合校友走访、企业调研、专业延伸等内容,精心组织实践活动,加强对实践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培训,加强长期合作的实践基地建设,条件成熟的实践基地要挂牌。要加强对优秀校友的走访与宣传,以实践活动为载体带动其它工作的
开展
;
(四)认真总结、深化成果。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实践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以及优秀实践团员的申报评选。校团委将对优秀成果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报道。
联
系
人:周明宇
章振宇
联系电话:
69813365 13810848751
电子邮箱:
tuanwei@b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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