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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北京市慈善协会“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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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审核:
时间:2016-01-27
为了让家庭困难的学生更顺利的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建设者,北京市慈善协会秉承“雪中送炭”和“与政府救助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对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实施资助。
一、评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
二、评定条件
1、家庭特困学生:家庭收入难以承担读书所需费用(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生活费),高年级学生上一学年务必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大一新生需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低保家庭的在校生优先;
3、符合上述条件的北京生源优先获得资助;
4、2013级北京籍贫困家庭学生不在此次受助范围内,其他省份的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资助。
(注:北京籍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大学新生,市民政局已给予救助。)
5、高年级学生2012-2013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成绩优异;2013级入学新生至今表现良好。
三、助学金额:
3000元/人/年,仅2013年一年。助学款将以生活补助金的形式按10个月进行发放,每月300元。
四、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申请表,单页(后面的填表说明不打印),一式两份。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需要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以上政府部门盖章,一式两份。
3、如果申请学生家庭为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高年级学生需提供2012-2013学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学专用章,一式两份。
五、评定程序和时间
需要申请的学生,请于9月16日(周一)12点前将申请表等材料报送到中心教学楼1446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学生办公室。
六、其它事项
1、该项助学金参评人选不考虑已获得本学年其他助学金的学生,获得本项助学金之一的学生也不得再享受其它助学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2)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参军等)未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
(3)上一学年内出现两门(含两门)必修课程不及格;
(4)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
(5)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
一、评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
二、评定条件
1、家庭特困学生:家庭收入难以承担读书所需费用(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生活费),高年级学生上一学年务必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大一新生需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低保家庭的在校生优先;
3、符合上述条件的北京生源优先获得资助;
4、2013级北京籍贫困家庭学生不在此次受助范围内,其他省份的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资助。
(注:北京籍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大学新生,市民政局已给予救助。)
5、高年级学生2012-2013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成绩优异;2013级入学新生至今表现良好。
三、助学金额:
3000元/人/年,仅2013年一年。助学款将以生活补助金的形式按10个月进行发放,每月300元。
四、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申请表,单页(后面的填表说明不打印),一式两份。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需要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以上政府部门盖章,一式两份。
3、如果申请学生家庭为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高年级学生需提供2012-2013学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学专用章,一式两份。
五、评定程序和时间
需要申请的学生,请于9月16日(周一)12点前将申请表等材料报送到中心教学楼1446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学生办公室。
六、其它事项
1、该项助学金参评人选不考虑已获得本学年其他助学金的学生,获得本项助学金之一的学生也不得再享受其它助学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2)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参军等)未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
(3)上一学年内出现两门(含两门)必修课程不及格;
(4)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
(5)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
来源: 无
上传的附件: 附件:2013年度“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