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科学发展观总结—在法学教育中贯彻科学发展观 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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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01-21
在我国当前的发展形势下,胡锦涛同志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方针非常及时。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包括:第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第二,全面发展观;第三,协调发展观;第四,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各领域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在法学教育方面,有许多需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思考的问题。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成立半年有余,更需要以科学发展的观念规划学科建设,发展理工大学的法学教育。在此,谈一下本人对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法学本科专业建设的一些初步认识。
第一, 关于培养法学人才的数量、质量和特色的问题。全国的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校从原来的几十所发展到现在的六百多所,有很多学校不具备发展法学教育的条件,发展比较盲目。可以说法学是人才培养最乱的领域之一,也是大学生找工作最难的专业之一。我校在这种情势之下成立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不能追求培养的人数,而应当追求人才的质量和特色。为此,我们要确定适合社会需要的理工院校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对此,在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的发展规划中已达成共识。
第二, 关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关系问题。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关系问题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可以看出,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可能会产生正或负两方面的效应。就负效应来说,为了追求司法考试通过率,将会出现片面着重司法考试,学生们可能忽略高校的法学教育而重视考前辅导、单纯地为通过考试而拼搏一把。就正效应、积极的一面来说,如果能够使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既可促进法学教育改革,又可完善司法考试制度。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求司法考试不能忽略中国法学教育的实际,必须衔接好与现实法学教育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要求法学教育应尊重司法考试的本质与规律,以司法考试为契机,加快法学教育的改革步伐,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
第三, 关于专业特色与课程设置问题。目前国内设有法律院系的高校已有六百余所,要在众多的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中占据一席之地,打开局面、持续发展,应当考虑到理工院校的特点和优势。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应当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基础,既通法律又懂科技,并具有良好外语水平的高级应用型复合人才。要在诸如知识产权、环境法、信息与科技法、空间法等领域开展特色教育。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培养的本科生,可以偏向于应用型、实务型,但是也应当注重法学理论的系统性训练,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一方面应注意通过案例教学、法律实践来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理论学习,否则将有使法学教育成为单纯的职业技术培训之虞。同时,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下载毕业的学生,应当有宽敞的出口,以适合社会各个领域的职业需求。具体而言,除了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之外,也可以有公务员、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务人员、业务人员,教师、研究员等。
第四, 关于法学本科教育模式的选取问题。在现代法学教育理念上,并不存在纯粹的职业教育或素质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传统的国家吸收了素质教育的合理因素,同样以素质教育为传统的国家也在吸收职业教育的合理因素。我国法学教育体制不同于美国,实行的是以本科教育为基点的、多层次法学教育模式,当然不可能采纳或形成美国“学士后”的法学职业教育模式。在教学教育体制上,我国与日本、德国等国家相似。由于中国自古没有法律职业传统,再加上受大陆法系国家学院式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较深,对法学教育多重视的是课堂讲授、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灌输,从而忽视甚至鄙视实践性的法律教学活动。本人认为,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应当是:(1)我国法学本科教育需要职业教育,但并不要求实行单纯的职业教育。我国是否完全照搬美国的职业教育模式呢?回答是否定的,理由在于:美国法学职业教育是建立在“学士后”的J.D教育模式,也就是建立在本科通识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而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则不具备此条件。美国是实行判例制度国家,法律职业化的教育适合受教育者走出校门的法律适用实践,而我国是实行成文法制度的国家,单纯的案例式、诊所式法学教育不适合我国法律适用实践。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是法学基础层次教育,除了一部分毕业生可直接从事法律职业工作外,进一步还有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即法学本科教育承担着法律实践人才和法律研究人才培养的双重任务,如果一味追求法律职业化教育,将不利于法学学科的创新和发展,如果法学本科教育缺少了学术批评和人文理性,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真正价值。(2)我国法学本科职业教育并不等于职业培训。本科法律职业教育的目的只在于赋予学生一定的、基本的法律思维、法律意识、法律语言、法律方法和法律信仰等。至于专门的法律职业训练,建议应当采用日本和德国二元制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法学本科毕业以后,有专门机构或部门承担相对独立的司法训练任务,经过一定的司法训练以后成为专门的法律人才。这样也可以避免我国目前法律本科生直接或过早地进入法律职业,以至于理论和实践经验都不充足的现状。(3)我国法学本科素质教育的大众化。我国法学本科素质教育目前还属于大众化教育,即不属于西方法学教育定位中的精英教育。其原因在于我国上个世纪“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使得我国法学教育极度膨胀,这种膨胀的结果导致大量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困难,甚至有人提出要取消法学本科教育,改为起点为研究生层次的法学精英教育。但是,实际情况是,我国大量的基础性的法律工作没有法律本科毕业生愿意从事,直到2005年,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任何律师。1所以,从本质上讲,我国法律人才不是过剩,而是不足。社会固然需要更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但是,就中国法律本科而言,其主体仍然是大众教育,应当以培养服务于社会的大众化法律应用型人才为立足点,应当教育学生到基层从事法律工作。另外,由于我国在校生源的增多,社会发展及各个领域的不同需求,法学本科学生不一定必然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由于素质教育前提的存在,大量的本科生完全可以从事其他行业或领域工作,而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讲,法学本科教育也应是一种大众化教育。总之,中国法学本科教育既要考虑本国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国际环境,应当实行“素质教育为基础和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目标。同时,合理、科学、实用的法学教学方法的采取,包括法律职业教学方式的借鉴、有关教学计划的设置、师资队伍的培训等,将是实现法学本科教学目标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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